标题: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试行)》等三部规章制度
4月18日,总经理办公会议分别审议修订《蓝科高新安全生产责任制(试行)》、《蓝科高新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试行)》和《蓝科高新科技论文发表和新闻宣传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并逐级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4月18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修订了《蓝科高新安全生产责任制(试行)》,共四章161条,自2017年5月1日起试行。2009年10月26日发布并试行的《蓝科高新安全生产责任制(试行)》同时废止。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4月18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修订了《蓝科高新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试行)》,共四章32条并自2017年5月1日起试行。2009年10月26日发布并试行的《蓝科高新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为有效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蓝科高新有关保密管理制度,4月18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修订了《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科技论文发表和新闻宣传管理办法(试行)》,共五章18条,自2017年5月1日起试行。2012年10月15日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并发布试行的《蓝科高新宣传报道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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